泽州文化教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YJS-2025-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晋城市 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文化教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审 发【2025】72 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泽州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山西域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 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 项目名称:泽州文化教育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SXYJS-2025-12 2.3 项目建设地址:晋城市丹河新城(府城街南,丹川路西)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位于晋城市丹河新城(府城街南,丹川路西)。改造总建筑面积 40575.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877.44m2,地下建筑面积 11698.35m2。改造内容包括五栋单 体建筑的结构改造、装饰工程、给排水(含消防)、空调、通风、强电、弱电及室外工程等。 2.5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设计 30 个日历天,施工 210 个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采购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7 总投资额:25072.33 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 6182.75 万元(建安工程费 5717.75 万元, 设备购安费 465 万元)。 2.8 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采购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任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 业注册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 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相关专 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 投标活动;(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 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 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 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 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应当配备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 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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