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坡心镇中建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业主为屯昌县教育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选聘该项目结算审核单位,采用报名、报价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开选聘屯昌县坡心镇中建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结算审核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工程概况
对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三、招标控制价和中标条件
(一)审核基本费控制价:49695.76元。
(二)核减奖励:统一按核减金额的2.5%收取,不再做报价。
(三)选聘办法: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以基本费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数字报价,非折扣率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标单位。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四)近1年有政府结算审核业绩。
(五)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六)有从事结算审核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五、报名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
(三)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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