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882203-240022C
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白城市大安市红岗子乡工作站接受 大安市红岗子乡永合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大安市红岗子乡永和村文化宣传墙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大安市红岗子乡永和村文化宣传墙
1.2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红岗子乡永和村
1.3建设规模:永和村村部党建文化宣传、党员教育展板:一、3米*1.6米1块;(雪弗板uv板)二、1米*1.5米4块;(雪弗板uv板)三、6米*1.6米1块;(雪弗板uv板)四、1.2米*2.4米1块。(喷绘)
1.4计划工期:2024-10-15至2024-11-06
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采购范围:永和村村部室内党建文化宣传、党员教育展板:一、3米*1.6米1块;(雪弗板uv板)二、1米*1.5米4块;(雪弗板uv板)三、6米*1.6米1块;(雪弗板uv板)四、1.2米*2.4米1块。(喷绘)
1.7付款方式:施工结束后,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项目款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采购预算:15000元(含税)
1.10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为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门服务,包工包料,必须按照需方要求施工,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成交后,须交纳成交价款 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交纳0%的工程质保金。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门服务,包工包料,必须按照需方要求施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jlncjy.com),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4年10月16日 09:00:00 至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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