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莆仙大剧院有限公司(以下招标文件中简称招租人)委托福建恒达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莆仙大剧院A区屋檐连廊房产公开租赁项目选定承租人。
一、项目名称:莆仙大剧院A区屋檐连廊房产公开租赁项目(第五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恒达盛莆招[2024]008-4号
三、经营范围:图书、办公、文化、教育、艺术类等相关行业。
四、基本情况
1、期限:约伍年(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中由招租人定,中标单位必须服从)。
2、租金每一季度支付一次。
3、出租场地面积约43m2,最低限价(保留价)每平方米租金31.86元/月。
五、承租人资格要求:
1、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具有图书、文化、教育、艺术类等相关行业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或黑名单的企业)。
2、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3、未被本市及县(区)以上有权行政机关限制投标的。
4、未发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开标地点:
1、招租人自2024年 9 月 24 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和莆田市莆仙大剧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租信息。
2、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29 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铂景商务中心A栋1602室-福建恒达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未报名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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